当前位置: 绿色光明网 > 系列报道 > 

系列报道

17年行走在司法一线 用“光明模式”保护孩子——记广东省未检业务标兵龚江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2-01-04 11:35

image.png

“网红”检察官——龚江。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月4日讯 (宝安日报记者 练洁雯 文/图)“守护光明的孩子,就是守护光明的未来”。从事司法一线工作17年,从法官到检察官、从少审人到公诉人、从公诉人到未检人,从精准帮教到精准保护、精准预防,从刑事办案到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光明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广东省未检业务标兵——龚江始终做到眼中有案、心中有人。他带领光明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团队,实现2020年光明区涉罪未成年人经系统帮教回归社会合格不起诉转处率87.5%、被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全面专业持续介入保护率85%、临界预防专业接入保护率81.8%,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并参与推动成立全国首个党委领导、司法主导、检察主办、政府主责、社会协同的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打造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光明模式,为未检工作模式、检察参与推动社会综合治理进行有益的探索。

推动各职能部门精准协作,群策群力保护未成年人

办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只是龚江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他不希望只是在具体的案子中保护孩子。“我想通过检察监督的能力推动前端的职能部门做好预防工作。”龚江表示,他会通过刑事案件切入,分析当事人行为偏差的原因,当事人在健康成长过程中缺失了什么,找到他们的成长需求,再将相应信息转接给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平台。就在上周,龚江就去了7个职能部门处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推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精准协作,逐步构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生态体系。

在龚江和未检团队的努力下,光明区开创了诸多全市第一:首创在校学生综合保护机制、首个被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全覆盖介入、首个临界预防保护处分专业介入机制、首个校园欺凌、监护侵害专业化介入机制、首个刑事立案后全链条系统精准帮教等。2020年12月30日,光明区成立了全国首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进一步统筹各方力量,打通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壁垒,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加个微信!”是龚江的“招牌动作”。光明区检察院大大小小的活动、座谈,只要有龚江的身影,会后必有“加微信,邀请入群”环节。据悉,“深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群(光明)”微信群目前已近500人,是光明未检部门首次介入在校学生综合司法保护时建立的工作沟通群。微信群的组建,推动越来越多的部门和社会组织对未保工作形成共识、加入共建。如今诸多国内未成年人保护学者和实务专家相继入群指导,一个高规格的未检“云端会客厅”逐渐铸造成型,并源源不断地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入新鲜的血液。

从精准帮教到精准预防,将未检“光明模式”全国推广

哪里有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需求,哪里就有龚江的身影。光明区一家社工机构的负责人感叹道:“只要发生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疑难案件,总能看到龚江检察官的身影。”在深圳市检察院整体部署下,龚江在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同时,不断向未保工作的上游拓展,推动了光明区家暴训诫工作、多部门监护侵害会商会议、首宗临界预防训诫和亲职教育工作、被侵害未成年人多部门联动等保护工作。

龚江,已然成了光明未成人保护检察工作的“网红”人物。此前,龚江曾联合区教育局为辖区在校师生进行防止校园欺凌的网上直播,同时在线的师生达7213人,并受社工学院邀请为青少年事务社工直播授课,还在国内一系列研讨会上介绍光明综合司法保护经验。从线下到线上,从光明到全国,“网红”检察官龚江身体力行地做未检“光明模式”的推广者。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光明区在行动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