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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19日至20日召开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2-04-18 13:40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4月18日讯(宝安日报记者 熊丹丹)4月16日下午,光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多项文件。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市光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调整为2022年4月19日至20日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育青、张清明、王丽、江涛、陈晓中等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彭颖、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克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汉俊、区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调整深圳市光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决定,审议了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据悉,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深圳市光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深圳市光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22年4月19日至20日。

会议审议了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常务主席等相关名单(草案);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了《深圳市光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审议了《深圳市光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并通过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谢心宇、陈倩同志审判职务任命的议案》,表决并通过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郭劲航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表决并通过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徐凤根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表决并通过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陈海涛等同志法律职务任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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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