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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明

孩子落在办案现场 执法人员细心照顾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2-05-17 11:37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5月17日讯(宝安日报记者 俞冰传 通讯员 何志鹏 姚思倚)5月16日,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称“执法办”)案件处理中心,一位约莫4岁的小女孩孤身一人坐在等候区,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工作人员上前轻声询问:“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的家长呢?”小女孩抬起头说:“我跟爸爸妈妈一起来的,他们不见了。”工作人员环顾四周,却没有看到小女孩所说的父母。原来,小女孩的父母由于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擅自占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商品,公明执法办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当天11时30分许,当事人带着小女孩一同过来,随后将孩子留在了办案现场,自行离去。

眼见快到饭点,当事人却迟迟不来接孩子回家,执法办立即报警请求派出所协助,希望尽快找到孩子父母。与此同时,执法办工作人员为小女孩准备了午餐和牛奶,一边在旁边陪伴安慰,一边轻声陪她吃饭。经过查找,派出所民警终于联系上了当事人,当事人于当晚重返案件处理中心把小女孩接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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