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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推进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创新发展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22-08-18 08:10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8月18日讯(记者 林秋颖)2019年8月18日,《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先行示范区建设三年来,光明区积极探索建立群众诉求“光明模式”,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打出了名号,成为光明区乃至深圳市基层治理的一张亮丽名片。2021年,光明区被评为首届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

发展不停止,改革不停歇。今年以来,光明区结合市域社会治理和平安光明建设各项要求,紧紧抓住综治规范化建设的契机,巩固和拓展群众诉求服务改革成效,推动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创新发展,营造诉求疏导更加顺畅、便民服务更加高效、平安幸福更加凸显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光明区依托U站等现有资源,设立群众诉求服务站。

坚持党建引领 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光明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核心作用,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员驿站、小区党支部等现有资源,推动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属地管理”效能优势。并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书记抓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区委每月、街道每周、社区每天召开会商会,研究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最短的时间处理了这个问题,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洪先生是光明玉塘街道长圳社区的一位商户,在一次美食节活动中,由于主办方的违规操作,导致活动临时被叫停,使得包括洪先生在内的众多商户经营遭受较大损失,双方因此发生了矛盾冲突。鉴于事项调处难度大,社区通过群众诉求服务智慧管理系统,同步“发令”至街道、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等单位,经过多单位联合处置,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使得纠纷迅速得到妥善化解。

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光明区积极强化源头治理,将梳理辖区矛盾纠纷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劳资纠纷、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领域问题,出台7个源头治理文件109条具体措施,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构建部门协同、政社同频、政企互动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