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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塘街道执法工作人员暖心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22-10-1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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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斑苇鳽。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0月11日讯(记者 谢燕丽 通讯员 徐乐希 王云艳/文 甘永康/图)10月8日,光明区玉塘街道执法工作人员联合深圳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助了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黄斑苇鳽。经过工作人员的暖心救助,这只黄斑苇鳽得到了及时救治,已逐渐恢复健康。

据悉,玉塘街道执法人员在田寮社区文明路开展外勤巡查工作时,路遇一只野生小鸟,身体微微发抖。执法人员接近观察时,小鸟马上喙上举、颈伸展,待它慢慢放松警惕,才发现它顶冠黑色,上体褐色较浓,全身满身纵纹,两翼及尾呈黑色,右边翅膀下垂疑似受伤,身体虚弱,无法飞翔。见此情景,执法人员立即拨打深圳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电话寻求帮助。由于担心小鸟会有生命危险,执法人员便用纸盒装着小鸟将其暂带回办公室,并给它喂食饮用水及食物帮助恢复体力,等待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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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塘街道执法队员暖心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黄斑苇鳽。

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随后赶到,经仔细鉴定后确定救助的鸟儿是黄斑苇鳽,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据了解,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随后,执法人员把这只黄斑苇鳽移交到救护人员手中,由他们检查小鸟身体情况,执法人员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幸好发现及时,才让鸟儿得到了有效救治。待它健康状况明显好转并符合放生条件后,将会放归自然、重回蓝天。

玉塘街道执法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希望大家自觉践行并呼吁辖区居民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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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红丽 周浩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