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2-11-17 17:46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1月17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俞冰传 通讯员 何志鹏 黄紫茵)近日,公明街道一宗在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废弃物的案件正式结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称“公明执法办”)对违法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清理。
据悉,公明执法办于2022年10月27日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称,有人在李松蓢社区凤汤路与劲松一路交会处这一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废弃物。
执法人员立刻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发现地上堆满建筑渣土。执法人员随即调取该路段治安监控,从监控视频中发现,一辆自卸低速货车于2022年10月27日凌晨2时30分在此处倾倒一车建筑废弃物。执法人员立即拍照取证。
很快,执法人员找到倾倒建筑废弃物的驾驶员晏某,告知其在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废弃物的行为涉嫌违反《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并对其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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