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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决定等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2-11-28 16:04

11月25日,光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1月28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熊丹丹 通讯员 李欣 文/图)11月25日,光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溪林主持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决定、暂行办法,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育青、乔海燕、张清明、王丽、江涛、陈晓中等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周柏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汉俊,区监委、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社康机构扩容提质专项工作报告》。据悉,区人民政府严格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康机构”)扩容提质的工作部署,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社康机构扩容提质工作。出台有关文件,加大资金投入,截至2022年9月底,建成了55家社康机构,形成了“15分钟”社康医疗服务圈;疾病筛查、慢病管理、健康追踪、健康教育等内容进一步规范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力推进“健康光明建设”,加大全科医生引进与转岗培训力度,开展“家门口”社区健康服务示范点评选活动,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建立了对社康哨点建设、基本诊疗和家庭医生考核评估制度,社康机构基础诊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落实社区首诊政策,建立完善了分级诊疗体系,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建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推进了光明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举办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社康,社康首诊作用不断提升,2021年社康机构诊疗量占区属区管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比例达到54%,社康机构为辖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卫生健康服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深圳市光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光明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据悉,深圳市光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于2022年12月底以前选出,选举日由区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深圳市光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在代表选举产生后两个月内举行。会议决定设立光明区选举委员会,主持光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增强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