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3-02-15 13:07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2月15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杨曦)2月13日,深圳交警正式发布《关于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时间、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继续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早晚高峰时段实施限行。根据公告,2023年2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值得注意的是,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规定道路通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此外,交警提醒,如果外地车辆违反限行通告的将有两次免罚的机会,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限行区域内违反限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限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限行时间、限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每月可以有1次在限行时段、路段行驶。
临时通行证申报程序
●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官方网站。
●进入“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自助申报”。
●按要求填写资料并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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