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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3-02-21 16:33

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2月21日(光明新闻记者 杨曦 通讯员 魏思莹 文/图)记者从光明交警大队获悉,当前光明在全区范围针对骑行摩电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超标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精准打击,营造严查严管氛围。此外,交警联合各辖区街道交安办开展头盔佩戴抽查整治行动,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据了解,光明交警将定期对各社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骑行者统一进行登记,对于佩戴率较低的社区进行回访调查。交警在设点查处机动车酒驾违法行为时,对骑行电动自行车酒驾违法行为一并查处。对被查处的“醉猫”定期曝光。

交警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同样不能酒驾。根据相关条例,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处5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1000元罚款。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2000元罚款。若电动自行车超标且已达到机动车标准的,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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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