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司法局助推《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出台

发布时间:2023-06-02 13:30 来源: 宝安日报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6月2日(光明新闻记者 林彦君 通讯员 周芯宇)6月1日,国内首部针对科学城建设的专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光明区司法局作为参与者,始终坚持法治护航发展,全力做实工作,助推《条例》出台。

做实调研走访,内化优秀成果。区司法局协同相关单位赶赴上海、合肥等国内科学城管理机构所在地开展深入调研,前往上海市司法局、安徽省司法厅等交流学习。同时,结合深圳市基本情况,区司法局与深圳湾实验室、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光明区内企业等开展座谈,为《条例》出台打下扎实的调研基础。

做透中外对比,汲取先进经验。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力量,全面分析域外监管方式,并结合国内主要科学城及类似功能区治理模式有关经验和现状,梳理管理机构设置、内部组成及主要职能等有关情况,为光明科学城形成“独特的法律生态、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符合实际的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提供全面的实践借鉴。

做深研讨论证,增强立法科学性。区司法局多方“借力”,成立法条论证工作组,全过程参与《条例》中各条文的起草和修改相关工作。此外,参与20次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提出40条修改建议,进一步优化《条例》的语言表述,切实增强《条例》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做好立法协调,凝聚法治共识。在深入研究《条例》的基础上,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市级相关部门支持,沟通协调区内相关单位意见,有效推动《条例》等系列规定和意见的出台,促进光明科学城在科研、产业、技术、资本和人才方面实现良性互动,为光明科学城营造世界一流创新生态提供法治保障。

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继续勇毅前行,将《条例》实施与光明区委“1+2+3+4”工作体系相结合,严格落实各项条文,以法治护航,保障光明科学城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圳市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编辑:谢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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