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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安委办关于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1-02 16:11

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全省、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部署,区安委办统筹协调各街道各部门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按期完成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部门帮扶等阶段工作任务,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但同时也暴露出部分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区领导指示精神,光明区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会议,各部门、街道层层动员部署,6个街道、21个区重点单位均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部署推进专项行动,迅速将有关工作要求传达到企业(场所)一线,督促企业和管理方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阶段性成效明显。

行动以来,全区共排查发现18项重大事故隐患,其中现场整改8项,挂牌督办10项,已完成核销4项,整改完成准备申请核销6项;对重点企业共开展244次帮扶指导,组织开展15场次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派出各类督导检查组检查企业近15550家次,排查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特种作业无证上岗作业等各类隐患问题2071项、均已整改,累计执法检查重点企业213家,组织对25家企业进行曝光、约谈,依法对4家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二、主要问题及工作要求

根据省、市安委办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第一阶段情况的通报文件,我区存在2项问题,各街道、区各重点单位要对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改,务必引以为戒、严抓落实,“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坚决杜绝查而不改、迟报漏报等情况,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一)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严抓排查及整改闭环管理。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推动企业场所提高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时效,对整改存在难度的要及时上报情况、合理填报整改期限。各部门各街道7月份在省系统填报重大事故隐患时应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等规定,准确判断隐患并清晰描述问题,并由专业技术专家评审认定后方可上报。对已入库的重大事故隐患,各街道、部门要紧盯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督促其按时依规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通过省系统动态更新隐患整改情况,避免出现超期未整改的情况。自7月起,区安委办将不定期抽查、核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未按照上报限期完成整改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办相关责任单位。

(二)聚焦排查整治重点任务加强精准严格执法。根据《方案》要求,专项行动已进入第三阶段即部门精准执法阶段。区重点部门每季度至少一次提请分管(联系)本部门的区领导带队开展一次现场督导检查;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安全巡查、督导检查力度,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及时查处企业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以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相关调度数据为0的单位要立即整改,迅速开展执法培训及执法、督导检查,并如实填报7月调度数据。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聚焦工作质量严格把关及时报送调度数据信息。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纳入2023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不力或落实不到位、调度数据迟报或漏报等通报情况均作为考核扣分重要依据。为提升保障报送数据的准确有效性,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派人员推进重点工作。

深圳市光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