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3年12月13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林彦君)为防范安全风险和消除事故隐患,近日,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发布12月份安全生产风险提示,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排查隐患,规范作业,安全用火用电用气。
岁末赶工期间,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注意防范赶工期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强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的学习,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监督意识,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要完善设备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带病”生产、设备“带病”运行。
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方面,在进行清洗、清淤等作业前要及时向街道应急管理部门报备。作业时要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作业过程中采取通风措施并做好监护,保持空气流通;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若作业中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拨打120和119报警电话,并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科学组织救援,禁止盲目施救。
所有外来作业方面,涉及拆装电、动火、吊装、高空等在作业时必须落实作业审批、安全技术交底、全程监护、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业现场要设立监护人员,发生危险时,禁止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施救。
此外,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员工安全用电宣传教育,进行一次全面的用电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电气设备破损、裸露、老化等风险。要害部位的变压器、电机、铁壳开关、配电箱、绝缘保护等装置要进行重点检查,保证安全装置齐全完好;要加强特种作业管理,严格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审批制度;要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开放消防通道和应急出口;要定期对可燃易燃物品进行排查,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