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3个总部经济集聚区列入全市布局规划

发布时间:2023-12-14 16:07 来源: 宝安日报

光明区用足用好空间资源,推动总部经济集聚发展。

深圳新闻网2023年12月14日(光明新闻记者 李军涛 文/图)近日,《深圳市总部经济集聚区布局规划》正式对外发布。记者了解到,深圳公布40个总部经济集聚区,其中在光明布局3个,分别是高科技企业类的光明湖生命科技总部经济集聚区、先进制造业类的光明凤凰城国际研发及先进制造总部经济集聚区、现代服务业类的光明中心区科学与科技服务业总部经济集聚区。

据了解,《深圳市总部经济集聚区布局规划》(简称《规划》)布局了40个总部经济集聚区,总规划面积94.08平方公里,涵盖高科技企业、先进制造业、未来产业等十大行业类别,遍及深圳各区(新区、合作区)。具体而言:按行业分,高科技企业类6个、先进制造业类7个、未来产业类2个、现代服务业类5个、金融业类4个、商贸类3个、数字经济类4个、创意与工程设计类4个、现代物流类3个、海洋经济及滨海文旅类2个;按所在辖区分,福田区6个、罗湖区4个、盐田区1个、南山区(含前海合作区2个)8个、宝安区(含前海合作区2个)5个、南山区和宝安区共建1个(位于前海合作区)、龙岗区4个、龙华区3个、坪山区2个、光明区3个、大鹏新区1个、深汕特别合作区2个。

《规划》指出,一是全市统筹。坚持全市发展“一盘棋”理念,综合考虑各区域经济密度、产业结构、用地属性、资源承载力等条件,按照空间规模大小适度、集中连片的原则,划定总部经济集聚区范围,承接总部经济发展。二是全域发展。发挥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在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和前海合作区布局若干总部经济集聚区并动态更新优化,用足用好空间资源,进一步增强高端要素集聚能力,加速总部企业落户,推动总部经济集聚发展。三是各有侧重。结合“20+8”产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布局,建设高科技企业类、先进制造业类、未来产业类、现代服务业类、金融业类、商贸类、数字经济类、创意与工程设计类、现代物流类、海洋经济及滨海文旅类等总部经济集聚区。充分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引导同类总部企业适度集聚,推动形成错位互补、协同发展的总部经济发展格局。四是设置门槛。优化总部企业扶持政策和总部项目遴选条件,突出行业贡献、能级提升、发展潜力、流量内涵等,设置分类认定标准,服务各类总部经济集聚区产业导入。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集聚度高、特色突出、布局合理的总部经济集聚区,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更趋完善,总部功能更为多元,深圳总部经济在全国大中城市保持领先地位。到2030年,全面建成高端产业汇集、创新要素活跃、人才资源丰富的总部经济集聚区,总部要素集聚能力、运筹能力、辐射能力实现跃升,努力把深圳打造成为全球一流的总部经济集聚地。


[编辑:谢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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