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卫生监督所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24-01-11 18:22 来源: 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2024年1月11日讯 (记者 谢燕丽 通讯员 王善杰)2024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为更好地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同时确保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光明区卫生监督所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针对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机关职责变化进行解读及执行新复议法的若干指引。如新增互联网渠道送达决定的告知义务,行政复议前置范围扩大、行政复议答复期限的变化及新增负责人参加听证的要求。培训内容紧密结合行政执法实际,要求执法人员向行政相对人依法全面、准确、具体告知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及时处理收到的特定行政复议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复材料”等。此次培训让行政执法人员更加注重程序合法,依法执法,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促进高质量法治环境建设。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功能是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是社会活动参与的主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一方面是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促进“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陈圆圆 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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