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4月12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王晓冬 通讯员 阿林 覃莹莹)近日,光明区检察院与光明公安分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会议回望了2023年侦协办工作运行情况,并对2024年进一步推进侦协办实质化运行开展谋划。
据悉,光明区检察院与光明公安分局建立的“1+3”机制,以侦协办实施意见为基础,以直诉案件诉前审查、存疑不捕案件跟踪监督、清单式证据指引三项机制为核心,在引导侦查、案件分流、增质增效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23年,光明区检察院介入审查拟直诉案件200件,清晰了解拟直诉个案的继续侦查情况及处理情况,为推动直诉案件繁简分流发挥重要作用;2023年,光明区检察院跟踪存疑不捕案件511件,有效避免存疑不捕案件长期搁置问题;根据辖区司法办案实际,光明区检察院持续推出两批清单式证据指引,涵盖10个罪名,统一辖区常见多发犯罪基本取证标准,高效引导侦查。针对“1+3”机制存在问题,检警双方充分听取办案人员意见建议,在会上开展梳理总结,当场提出优化举措。
另外,光明区检察院与光明公安分局于2023年底建立涉“两卡”犯罪案件精细化办理工作机制。该机制运行以来,轮值检察官每周定期到侦协办开展派驻工作,为侦查取证、强制措施适用等提供及时有效指导。今年第一季度,光明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涉“两卡”案件较去年同期降低39.81%,机制运行效果明显。
针对2024年侦协办工作,检警双方重点讨论下一步拟推出的《刑事拟提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意见》和《侦协办实质化运行工作规范》。为持续完善侦协办“1+3+N”工作体系建设,光明区检察院与光明公安分局共同建立侦协办同堂培训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类案办理问题等内容,每月召开侦协办同堂培训,推动检警统一办案标准,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同时,依托侦协办平台每季度通报正反面典型案例,直面侦查办案典型问题,着力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全面提升办案和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