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市监部门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

发布时间:2024-04-22 17:32 来源: 宝安日报

执法人员扣押1台涉嫌不合格车辆。

深圳新闻网2024年4月22日(光明新闻记者 熊丹丹 文/图)4月1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新湖所与交警、新湖街道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专项检查。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销售门店6家,其中立案3宗,扣押1台涉嫌不合格车辆。

行动中,执法人员抓深抓细,从四方面入手开展工作。一是严把质量标准。执法人员对在售电池车3C认证情况、是否取得车辆出厂合格证、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二是严把销售关口。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从正规渠道购进和销售合格电动自行车,保留好相关票据,同时,应对在售电动自行车进行明码标价。三是严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质量安全总监配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等情况,督促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守法经营意识。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执法人员加强对前来购买车辆群众的宣传工作,督促群众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办理上户手续,骑行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编辑:谢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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