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4年4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5-17 10:59 来源: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充分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现向社会公布光明区2024年4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光明区应急管理系统4月共执法检查企业150家,行政处罚75宗,经济处罚75宗,经济行政罚款44.02万元。其中,监督罚款44.02万元,本月无事故罚款。

案例一

【案例介绍】

光明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创意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人数:4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深圳市创意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08(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有占总人数30%以下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处3万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深圳市创意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案例介绍】

光明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立俊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加热槽体液位计(1台)的使用不符合《电镀生产装置安全技术条件》AQ5203-2008第7.3条的规定】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深圳市立俊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序号第14项(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有1台(套)安全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深圳市立俊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案例介绍】

光明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精唯卓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锁闭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1处)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深圳市精唯卓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深圳市精唯卓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上违法行为属于过失造成且及时消除,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对深圳市精唯卓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陈某某从轻处罚,故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31号(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生产经营场所和(或)员工宿舍虽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的出口,但存在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情形的, 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深圳市精唯卓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陈某某作出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谢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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