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6月24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王晓冬 通讯员 刘小智)近日,光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交警部门推出《光明区醉酒危险驾驶犯罪综合治理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创新措施,降低醉酒驾驶案件发生率,提升诉讼效率,促进社会治理。
《方案》将快简理念贯穿诉讼流程,实现醉驾案件快速办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醉驾案件繁简分流,明确适用条件,标注适用案件,限定办案时长,简化文书审批流程,细化快速办理机制。同时明确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刑事诉讼环节工作职责,确保案件质效。为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快转快办”提供一条“快车道”。
在宣传方面,《方案》以公益服务融合普法宣传,实现治理效果“1+1>2”。结合光明区醉驾案件实际情况,按照不同行业、人群、地点、驾驶车辆等类型,采用分发宣传册、巡逻劝导等方式开展适配的普法宣传活动,因“类”制宜设置公益服务项目。同时,将参与普法宣传作为醉驾公益服务的重点内容,引导醉驾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深入所在的单位、小区开展宣传活动,既治自身“疾病”,也防他人“隐患”。另外,借助网络将预防醉驾的宣传视频发布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平台,扩大普法宣传范围。
《方案》推进分类施策多方共治,实现醉驾精细化治理。针对重点行业、重点车型开展醉驾案件精细化治理,尤其对于驾驶网约车、泥头车的运输行业和超标二轮电动车等车辆类型,通过制发宣传册、实施驾前检测等措施分类施策,预防此类行业和车型驾驶者醉驾行为发生,实现“对症下药”;交警部门、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发挥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职能优势,通过巡查酒驾行为、听证会、庭审旁听等方式,体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发动群众参与,通过组织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联防联控,打造群防群治效果,营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