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8-12 10:43 来源: 宝安日报

深圳新闻网2024年8月12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黄国焕)8月9日上午,光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涛出席会议。

会上,区水务局汇报《条例》落实情况,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作补充汇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建筑工务署等参会单位和与会区人大代表分别对河道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据了解,自《条例》实施以来,光明区全面落实湖长制工作,构建河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全科水务网格,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至2023年,光明区茅洲河干流及13条一级支流水质均值达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标准,辖区河流水质达历史最优,茅洲河入选全国美丽河湖案例,光明区荣获“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获评全国“人民最满意的公务员”。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省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的重要法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持续强化河道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要高质量高颜值建设碧道碧带,创新形式开展河道管理普法宣传,多措并举推动河道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编辑:罗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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