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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调解模式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

发布时间:2024-10-31 11:30 来源: 宝安日报

去年9月,光明区人民调解员洪铭源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资料图片)

深圳新闻网2024年10月31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彭丹)近日,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4)入选名单公示,《光明区司法领域专职社工服务项目社会治理新典范:老洪调解工作室的光明模式实践》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公益慈善专项奖”。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光明区紧密围绕“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念好“强”“大”“优”“实”“精”“细”六字诀,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由“传统型”向“行业性”“专业型”“品牌化”拓展延伸,信访案件占比数量日趋减少,在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依法治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品牌调解室累计受理调解案件8598宗、约占全区矛盾纠纷调解总数的19.52%,化解成功8343宗,成功率达97.03%。

做强、做大行业性调解,筑牢调解工作“桥头堡”。2023年,光明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道路交通事故、医疗、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行业领域的基础上,新设立基础教育系统、商品住房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建设工程劳资纠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纠纷等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矛盾纠纷“专管”“专调”,逐步形成“纠纷内部自行解决,矛盾行业自行处理”的“自助式”纠纷处理模式。

做优、做实专业性调解,开创调解工作“新模式”。2023年,光明区以建设“调援裁诉”一体化服务平台为契机,率先全市在区法律服务中心、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律师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室,赋予124名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员”双重身份,通过轮换值班的方式驻点提供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服务,将法律专业知识引入纠纷化解全过程。自2023年11月成立至今,提供法律服务(含法律咨询和纠纷化解)193宗次、服务500余人次。

做精、做细品牌调解室,搭建调解工作“连心桥”。为充分发挥调解能手在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光明区打造“一街一调解品牌”,推动成立了6个了解社情民意、具备广泛群众基础、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品牌调解室。其中,陈老调解室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党员优势,创新探索“一支队伍、两个阵地、三项机制”服务模式,着重在解决重大项目落地、产业转型等带来的社区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工作中充当调解员、引路人和牵线人,获评“深圳优秀个人调解室”、深圳市“银领鹏城”项目,并入选省老干部品牌项目库。晓燕信访调解工作室为深圳市首家个人信访调解工作室,创设了“人民调解分化机制+跨部门联调机制”,自成立以来,成功调处了800余宗历时长、影响大、情况复杂的信访案件,调解成功率约达98.8%,调解满意度100%,并被评为“光明区2019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接下来,光明区将多措并举、多点发力,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不断畅通人民调解主渠道,做实做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做强做优个人调解室,创新升级多发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开”的调解品牌,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从碎片治理转向集成治理、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突击治理转向长效治理、单向治理转向多元治理的良好效果,为打造深圳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贡献“光明力量”。


[编辑:罗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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