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充分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现向社会公布光明区2024年10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光明区应急管理系统10月共执法检查企业89家,行政处罚36宗,经济行政罚款135.53万元。其中,监督罚款17.66万元,事故罚款117.87万元。
案例一
【案例介绍】
光明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锶拓通讯连接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2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法律依据】
深圳市锶拓通讯连接器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并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序号第13项,决定对深圳市锶拓通讯连接器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案例介绍】
光明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对深圳市万家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未对承租单位(深圳市光明区老闽农副产品店)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法律依据】
深圳市万家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并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序号第28项,决定对深圳市万家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12500元(壹万贰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案例介绍】
光明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对深圳市永燊旺装修设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1名特种作业人员(焊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法律依据】
深圳市永燊旺装修设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并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序号第8项,决定对深圳市永燊旺装修设计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