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3月31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彭丹 通讯员 黄川)近日,区安委办召开光明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区应急管理局各业务科室及各街道应急办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总结了2024年安全生产巡查行政执法工作,听取了各街道应急办2025年1-2月份安全生产巡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分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区202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重点工作。
会议对2024年光明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在全市取得名列前茅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2025年1-2月份有关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剖析,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要对标先进区加大力度统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毫不松懈、一如既往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会议指出,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要做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从行政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上着手,加强执法人员责任心,做到行政过程认真负责,执法程序合法合规,证据链完整有效,从而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加强法律顾问配备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聘请专职行政执法法律顾问,同时充分挖掘和使用现有法律顾问资源,统筹协调做好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案卷评查工作;持续加强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大重大隐患排查和执法力度,杜绝事故隐患,坚守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底线。同时,各街道要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等违法行为和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锂电池等“9+3”领域查处工作。
会议强调,各街道要持续配合做好“统筹执法”“扫码入企”专项工作,大力推进“监督+服务”监管模式,增加统筹频次,减少统筹时间,做到“无事不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干扰,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加大零星作业备案、巡查和执法力度,做到应备尽备,依职履责,每月零星作业执法频次不得少于4次;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鼓励柔性执法方式,对可采取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或依法符合应急管理部减免罚清单的行为,应按照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免罚;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