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持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时间:2026-08-14 10:41 来源: 宝安日报

深圳新闻网2026年8月14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范晓霞 通讯员 覃莹莹)近日,光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2026年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持续提升检察听证与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

会上,综合业务部通报了光明区检察院2026年上半年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客观总结工作成效,直面剖析现存短板弱项。据介绍,上半年,该院检察听证案件数量、占比同步提升,拟不起诉案件听证数量及占比增幅明显,“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原则得到有效落实。人民监督员各项监督工作稳中有进,监督意见采纳成效良好,全院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持续增强,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地见效。

通报同时指出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听证案件类型、人民监督员监督方式相对集中,听证会组织开展形式较为单一,工作的广度与创新度仍有待进一步拓展。

会议结合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与相关制度规定,系统解读十一种可以适用检察听证的案件类型,以及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的各类活动方式,与各业务部门参会人员开展业务交流,细致梳理各条线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摸清办案一线现实难点。

针对上半年工作暴露出的短板弱项,会议明确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压实办案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应听尽听”,进一步拓宽听证案件覆盖范围,丰富听证案件类型,推动听证工作向“四大检察”全面延伸。强化主动担当意识,创新优化听证会组织形式,积极探索听证模式,推动检察听证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夯实监督保障机制,健全人民监督员履职配套制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延展履职边界,切实把外部监督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内生动力。

据介绍,光明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用好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两项制度载体,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编辑:罗鹏华]
上一条: 区政协常委会会议要求,广泛挖掘招商线索
下一条: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