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8月19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杨曦)电动自行车安全涉及交通、消防、治安、社区管理等多个领域,仅依靠单一部门难以实现长效治理。近日,光明区落实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大劝导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基层治理实际及玉塘街道玉律社区试点治理经验,出台《光明区社区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按照这份《指导意见》,光明区将持续推动安全公约签订、驾驶技能培训走进社区出租屋,依托宣传教育、网格巡查、部门联动、隐患整改、群众参与、激励约束等举措,不断提升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水平。
据了解,社区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约兼顾道路交通安全与消防安全,并非只聚焦骑行行为。在交通安全方面,公约明确“五遵守”:依法登记上牌,不驾驶无牌、非法改装车辆;骑行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超速;杜绝酒后骑行;留意道路状况,远离重型货车盲区;规范停放,不堆放废弃电动自行车。
在消防安全方面,公约明确“三严禁”:严禁飞线充电、入户充电以及电池入室;严禁在出租屋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内充电;严禁损坏、遮挡、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公约同时明确,出租屋所有人或管理人履行每日巡查职责,及时劝阻处置违规停放、充电、废弃电动自行车等隐患;租户需监督同住人员、访客共同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光明区将持续探索可落地、可持续的电动自行车基层治理路径,为打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