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实验学校老师正在向参观者介绍水培植物。
深圳新闻网8月28日讯 光明新区自2014年12月启动幸福校园建设以来,各学校和幼儿园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幸福指数为目标,以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为主体,以“幸福校园、幸福班级、幸福课堂、幸福团队”建设为重点,逐步形成“学生快乐、教师乐业、家长满意、社会公认”的“幸福教育工程”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公明中学、东周小学、凤凰小学、玉律小学、下村小学、实验学校、公明中英文学校、光明中心幼儿园等8个单位获评光明新区首批幸福校园。
打造深圳标准全方位开展幸福校园建设
幸福校园建设是光明新区“十三五”时期教育工作的龙头工程,今年不仅列入了新区重点工作,而且还列入了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打造深圳标准计划。
据了解,2014年12月9日,公共事业局印发了《光明新区建设幸福校园实施方案》,正式在全区启动幸福校园建设。
2015年8月21日,公共事业局印发《光明新区建设幸福校园评估细则(试行)》及《光明新区建设幸福校园评估说明》。
2016年6月21日,下发《公共事业局关于征求光明新区建设幸福校园意见的通知》,向广大家长和教职工征求意见。
2016年5月30日,广东鼎方律师事务所马学平律师对《光明新区建设幸福校园实施方案》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2016年9月20日,委托深圳市汇贤公共服务促进中心对该项目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2016年10月17日,公共事业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会议审议了《光明新区建设幸福校园实施方案》,并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光明新区201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工作的通知》做好相关工作。
据新区文体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新区幸福校园建设投入达8500万元,主要用于饭堂改造、教师文体活动室、教室空调等,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为建设幸福校园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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