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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建立“区、办事处、社区”三级河长制

发布日期: 2017-09-14 15:05 [绿色光明网]

9月13日,新区河长邝兵在大凼水宝捷汽车城段现场协调土地整备征地拆迁问题。

深圳新闻网9月14日讯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还水于民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河长制推进工作,于6月30日印发了《光明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同时为落实市领导关于做实做细河长制的重要指示,新区要求环保水务局指导各办事处于7月底前制定办事处级河长制实施方案,将社区职责压实。至此,光明新区15条河流河湖(含河道上游水库),均有了“区-办事处-社区”三级河长,全区河流水环境治理系统工程全面启动。各级河长作为河流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联手破解水污染难题、保障水环境安全,合力推进治水提质攻坚战,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提出的“生态环境整治行动”和新区党工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

15条河流 三级河长制落实到位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光明新区15条河流河湖(含河道上游水库)由10名新区领导任区级河长,区级河长分配突出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导向,如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河长的茅洲河,治理难度最大,其干流光明段由新区管委会主任担任河长;违建问题突出的由分管查违的区领导担任河长;执法任务繁重的由分管政法的区领导担任河长。6个办事处负责人为二级河长, 31个社区一把手为三级河长,构建了“新区-办事处-社区”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并层层压实河长责任。

与此同时,光明新区成立新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设在新区环保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光明新区河长制工作。各办事处亦相应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并制定印发河长制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办事处辖区内河湖河长制工作。由此形成了新区河长制办公室(环保水务局)、23个相关部门成员单位、6个办事处河长制办公室相互协作的部门联动机制、流域统筹协调机制、河长工作会议制度、河长定期巡查制度、日常督查督办机制和信息共享互动机制。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编辑: 谢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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