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看懂城中村综合整治如何开展
4大原则
规划引领 分期整治
管理规范 统筹实施
以人为本 改善民生
因地制宜 注重实效
12大任务
城中村治安治理
推行物业管理
消防安全治理
用电安全治理
燃气安全治理
食品安全治理
弱电管线治理
环境卫生治理
市容秩序治理
交通秩序治理
生活污水治理
绿化品质治理
4个阶段
准备阶段
2018年3月底前
光明新区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办事处充分调查研究,结合《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纲要(2017-2025)》的编制工作,划定城中村各类更新模式的分区范围,将所有未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和已纳入计划但不能在2020年前正式实施的城中村均纳入本次城中村综合治理范围,并对群众关注突出民生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形成整治清单,分解落实责任,并按先易后难制定年度推进计划,迅速启动整治。
实施阶段
2018年4月-12月
光明新区各办事处将因村施策,加快完成城中村设计方案,加快项目建设,今年完成总量的40%。
攻坚阶段
2019年1月-12月
光明新区各牵头部门和办事处要提前谋划,加快开展城中村综合整治,以污水处理、燃气安全、弱点治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为重点,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总量的40%并通过检查验收。
收尾阶段
2020年1月-6月
光明新区对城中村进行再次梳理,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经验,对完成整治的119个城中村进行精细化管养,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保障综合治理范围内城中村100%通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