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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单位应重点落实的安全生产职责有哪些

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19-06-19 16:07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园区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应建立园区企业安全管理台账,重点对园区企业中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粉尘涉爆、锂电池生产储存、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企业(作业)建立详细台账,并报送辖区安全监管部门。

  3.定期开展园区安全检查。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公共区域安全通道、用电安全,园区企业是否存在超量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违规动火作业、超负荷用电等重点隐患问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对园区企业拒不整改的隐患问题应书面报送辖区安监部门。

  4.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工业园区义务应急救援队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园区应急救援演练。

  5.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应根据辖区安监部门统一部署,重点开展对辖区事故案例的警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园区人员安全意识。

  6.零散工程和高危作业监管。应制定零散工程和高危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对“零散工程”和高危作业的监管,严格实行“预动工先报备”,对高处作业、空调安装、装修工程、公共区域有限空间作业等作业实行过程管理。

  7.规范园区公共区域标识标线管理。应规范公共道路公共区域的标识标线管理,按规定开展“划线”行动,对消防车道、人行道、中转货物堆放区域等重点区域进行标识划线。


[编辑:吴炳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