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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陈日周做客《解读光明》
详细解读光明区2019年产业用地供应政策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19-09-24 23:04

圳新闻网2019年9月24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李婧)2018年以来,光明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多项卓有成效的工作。2019年,为进一步加大光明区招商引资力度,更好地服务企业,方便企业知晓产业用地供应的最新政策,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9月23日联合主办了《光明区2019年产业用地供应政策解读》访谈,邀请了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陈日周走进深圳新闻网演播间,为企业解答光明区产业用地供应政策的相关热点问题。

访谈现场,陈日周围绕光明区在2019年产业用地供应方面的新举措、主要引进何种类型企业、供应的产业用地地价等广大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据介绍,光明区始终坚持“产业为大、企业第一”原则,先后优化出台了招商引资系列政策。在今年年初,陆续出台了《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的引进监管实施办法》,并附带出台两个实施细则,包括联合申请产业用地办法的实施细则,还有先租赁后转让实施细则。这几个文件进一步丰富了产业用地供给的模式,精简了产业用地落地流程,并明确了产业项目监管的力度。

那么,这些政策的出台又是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呢?陈日周表示,针对目前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要求,现有的政策遇到一些瓶颈和不足,基于此,在今年5月份,光明区出台了上述政策。这些政策把产业用地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也把时限压缩了一半以上,还创新了产业用地供给的模式,降低了企业的用地成本。按照现在光明区发展的情况及接下来既定的发展产业导向,目前光明主要聚焦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疗和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类别。

陈日周介绍,目前光明区主要有三种供地模式,包括单独供地、联合拿地、先租赁后转让,每一种都对应了不同的种类门槛,企业可以找到最适用于自己企业的标准门槛来落户光明。同时,值得提醒大家的是,供应的产业用地都允许抵押,但是在转让方面有不同的要求。其中重点的产业项目是不允许转让的,因为对于重点产业项目而言,政府已经给出了多方面的支持,所以原则上不允许再转让。如果一定要转让、退出,就需要政府优先回购,保障产业空间还是配置给企业,避免企业拿地之后进行房产炒作。而一般产业项目市场化程度更高,允许整体转让,但是建成之前同样不允许转让,必须要建好之后整体来转让。

那么供应产业用地的年限是多少年、地价又是多少呢?陈日周表示,按照市里统一规定,重点产业项目土地规定的年期不能超过30年,一般产业用地的年期不能超过20年。在地价方面,原则上按照市场评估价来评估,但是对单独拿地的重点企业,会按照市场评估价的70%来确定,如果是联合拿地的重点企业,会按照市场评估价的60%,也就是更加鼓励联合申请产业用地。此外,对战略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市里面的传统优势企业,也会在上述的基础上再打五折,比如前面的60%,基本上最高力度可以达到市场评估地价的30%。

针对光明区在吸引优质实体企业方面还有哪些政策、光明区对引进的企业项目有什么样的监管要求等网友普遍关心的问题,陈日周也现场给予了解答。陈日周介绍,光明区已于日前正式对外发布了“1+4+N”政策体系,并出台了《光明区产业空间管理办法》。目前也在梳理制订《光明区政策性产业用房》政策,会把政府手上掌握的物业给予政策来引导,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加廉价的产业用房供给。同时,在管理方面,光明区也会聚集企业发展,在用地政策、用房政策等方面做好企业服务,助推企业发展。

访谈结束后,市民还可至深圳新闻网专题中点击观看视频和访谈问答实录,更进一步了解、知晓、掌握光明区的各项最新政策,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