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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建发集团发复工复产大礼包 减免承租方两个月物业租金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0-02-27 09:45

深圳新闻网2020年2月27日讯 近日,光明建发集团积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为支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积极应对疫情,向承租方发减免物业租金两个月的“大礼包”,帮助承租方渡过难关。2月24日,光明建发集团发布了减免物业租金公告并制定出相关工作指引。

公告指出,对承租光明建发集团持有物业的,且注册地在光明区的,以及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减免两个月(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租金、管理费和停车费。

据光明建发集团工作人员介绍,申请材料包括物业租赁信息表、承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关系证明材料。存在转租分租的,还需提供惠及最终承租方的转租分租减免费用详细信息表。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合同承租方可向园区或物业管理处咨询联系方式,或直接联系各物业出租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当场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预审不合格的,需由申请人将申请材料补充完整。物业出租单位现场查勘,核对物业实际使用情况并拍照存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光明建发集团按批次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减免,并告知申请人。

此外,光明建发集团提醒,2020年3月31日前,各承租方可暂缓缴纳2020年2月及3月租金等费用,2020年3月31日前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承租方按合同标准补缴相关费用,不收取其他滞纳金。各承租方复工后因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所在园区或所在社区内出现两例以上员工确诊新冠肺炎的,不得享受减免政策。

光明新闻记者 杨曦 通讯员 邹玮 张纯皓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