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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管员“监守自盗”一年入账10万元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0-07-16 10:51

深圳新闻网2020年7月16日讯 仓库保管员是公司物品免于失窃的重要防线,黄某就是光明区一家副食商行的仓管员。从2013年入职便恪尽职守的他,在尝试了“监守自盗”来钱的迅速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短短一年内盗窃自己看管的仓库21次,获利近10万元。

在光明区根竹园社区经营副食生意的刘先生在最近一次清点仓库的货物时,意外发现货物数目严重不足。在反复查看仓库内的监控后发现,负责看管仓库的管理员黄某形迹可疑,刘先生立刻向辖区的马田派出所报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查看了刘先生提供的监控视频,并根据相应的作案时间连续追查,发现黄某多次在下班时间,甚至是三更半夜搬运仓库货物,并在不同的地点将货物移交给他人,疑似有同伙和黄某里应外合。掌握线索后,民警于当天将黄某传唤至马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根据黄某的供述成功抓获负责转卖的杨某。

经审讯,黄某和杨某对合伙盗窃仓库货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黄某交代,自己担任仓管员多年,深得老板刘先生的信任。因为手头拮据,怀着“偶尔拿一点点也不会有人知道”的侥幸心理,黄某联系上了好友杨某,并告知了自己的想法。

得知黄某想要盗卖自己看管的仓库货物,杨某不但没有劝阻,反而出谋划策,答应帮助黄某“销货”。2019年3月,两人第一次合作,成功从仓库盗卖十余件货物,获利2700元。尝到甜头的黄某和杨某的作案也愈加频繁,偷的货物也越来越多,不到一年时间便盗窃21次,获利近10万元。

民警通过调查了解到,刘先生的仓库钥匙有一大串,每天早上交给黄某,下班锁好仓库后再将钥匙归还。由于对黄某十分信任,刘先生一般不会查看黄某在交还钥匙串时有无将仓库钥匙归还。就是这个小漏洞,为黄某“监守自盗”创造了绝佳的条件。

目前,黄某、杨某均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光明新闻记者 俞冰传 通讯员 温小龙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