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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公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02-04 15:03

刑事公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现场。

深圳新闻网2021年2月4日讯 1月28日下午,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第一次刑事公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听证会邀请5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对两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5位听证员围绕案件情节及调查核实情况,分别向侦查人员、检察官询问。据悉,其中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因小事与邻居发生口角并扭打在一起,致使邻居受伤。经法医鉴定,邻居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赔偿邻居损失后获其谅解。另一起案件与前一起相似,也是因琐事发生拳脚,案发后赔偿并争得被害人的谅解。承办检察官首先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进行全面阐述,并说明两个案件均为轻伤害案件,案发后双方均达成赔偿谅解,拟对二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均表示无异议。

听证员以事实为依据,兼顾考虑当事人认罪态度、不起诉的效果进行不公开讨论,并推选代表发表最终意见。随后,检察官和听证员就存在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客观、细致的提问及讨论。最后,两起案件均当场作出不起诉决定。听证员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表示认可,并对当事人进行训诫。两名嫌疑人在现场真诚悔过,表示会珍惜此次机会,今后多为社会作贡献。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办理不起诉案件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综合考虑嫌疑人的行为特征、悔罪态度、再犯可能性,发生冲突的时间、原因,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起诉的效果等因素。区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让听证员参与案件讨论,从老百姓看案件的角度办理案件,让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光明新闻记者 杨曦 通讯员 莫珏兮 苑璟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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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