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绿色光明网 > 平安光明 > 

平安光明

光明区卫生监督所完成6年前一非法行医案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08-04 10:34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8月4日讯(宝安日报记者 练洁雯 通讯员 刘清香 王善杰)近日,光明区卫生监督所成功执行到6年前的一宗非医师行医案的罚没款项,共计21200元。

据悉,2014年7月22日曾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公明办事处某社区接诊患者,被光明区卫生监督员查处。光明区卫生监督所经调查取证,于2014年11月24日对曾某金作出没收药品和罚没金额21200元的处罚决定,并于2015年1月27日公告送达当事人曾某。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依法催告仍未履行。光明区卫生监督所于2015年4月28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因其名下无可执行财产,时隔6年后直至2021年6月15日终于成功执行曾某非医行医案的罚没款项,共计21200元。

据介绍,对那些对行政处罚决定视而不见的“老赖”行为,光明区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旦法院介入强制执行,除了可以查封财产,被执行人名单还将被向征信机构、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在乘坐交通工具、享受政府福利、融资信贷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限制惩罚,失信被执行人在出行和生活都会受到影响。在此,光明区卫生监督所提醒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遵法守法,依法执业,切勿以身试法,违法必究。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光明区在行动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