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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月报(2021年8月)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9-27 11:12

三、优秀案例

(一)凤凰街道:着力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一是打通交通“微循环”,凤凰街道积极与人大代表、光明交警大队、区建筑工务署等商讨加快解决同观路通车问题,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完成了同观路(融汇路-科农路)交通监控设施建设,并整治道路车辆长期乱停放问题,十多年未通车的同观路(融汇路-科农路)于8月底顺利通车,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二是修补破损路面、改善出行环境,凤凰街道相关负责人实地调研辖区路面破损情况,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开展地毯式排查,倒排工期推进整改。8月排查道路68条,发现问题320处,属于街道整改道路40条,问题274处,已完成整改273处,整改率达99.63%。

(二)玉塘街道: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系列活动。一是增设印有“文明养犬、请勿躺卧”等宣传标语的提示牌一千余块,引导市民保持良好的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出行秩序。二是组织社区团委、“文明啄木鸟”巡访团、青年突击队及小小义工开展“青年志愿者助力创建文明社区”行走活动16次,发挥党员志愿者“红马甲”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辖区居民养成爱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好习惯。三是因地制宜在闲置区域设置公共晾晒区,从部分老旧小区入手,通过入户走访、规划设计、建设安装等环节,在社区闲置区域合理打造公共晾晒区,同时制作了提示牌、宣传栏以及公共晾晒文明公约等,号召辖区居民文明晾晒,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劝止不文明晾晒行为。

三)马田街道:加强创文巡查队伍建设。马田街道以“公共文明点位长”管理机制为抓手,组建三支队伍,通过每天不间断的实地巡查,推进创文工作扎实开展。一是组建“红马甲”“蓝马甲”寻访团,组织机关和社区力量,深入社区城中村,针对环境卫生死角等方面,严格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找差距、促提升,现场研究解决各点位存在问题和不足,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二是组建交通疏导志愿者队伍,多次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活动,在辖区人流密集区域,指引居民文明出行、安全骑车、规范停车、礼貌乘车,增强居民文明出行意识,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三是组建街道巡查督办队伍,突击检查各社区点位,对标对表,发现问题立即通报至责任单位、立行立改。

四、他山之石

(一)山东省潍坊市:大力整治空中飞线。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8月中旬,潍坊市文明办、市城管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中心城区集中开展线缆线箱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社区(小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医院等区域的线缆线箱进行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持续至9月上旬。各责任单位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原则,对所设线缆及变电柜、交接箱等进行集中排查、更新,对在用线缆统一下地、套管、归拢,难以明确权属的、废弃不用的则全部移除,并在小区设置统一规范充电设施,从源头杜绝居民私拉乱乱设。同时,加大督办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并开通热线供市民监督举报。

(二)广东省梅州市:规范管理,整合交通出行方式。

一是深化巡网改革创新,探索巡游出租和网约车融合发展新模式,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每年定期开展出租车行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根据考核结果,建立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及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进一步推动出租汽车企业、从业人员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印发了《关于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方案》,并约谈相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负责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管理,对违规骑行者采取“黑名单制”处理。梅州市在城区范围内设置2000多个专用停车区域,并在地面上通过颜色进行区分,让市民停车更加便利。加强高精度电子围栏技术建设,将用“人工巡检+科技手段”解决共享单车违规停放问题。

(三)上海市宝山区:错时停车解居民难题。宝山区某小区因停车位紧张,业主与物业屡次发生矛盾。派出所接警后,一是摸清底数研究对策,第一时间梳理出小区居民“刚需”停车明细表,明确车位需求缺口。并通过走访排摸,发现周边一批发市场有200个停车位夜间闲置。二是多次走访促进合作,数次登门拜访批发市场负责人,提出错时共享停车的建议,并召集物业、业委会、居委会等进行专题会商。最终促成错时共享停车,批发市场停车场18时至次日8时向小区居民开放。三是宣传普及新方案,在小区入口及宣传栏张贴醒目告示进行宣传提醒,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逐一联系小区内有停车需求的住户,确保告知到位,该小区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五、测评说明

(一)公共文明相关概念。公共文明是指公共场所、空间的文明状态和市民个体在其中的文明行为表现。公共文明指数是对城市公共文明程度、市民公共文明素质和社会精细化管理水平的综合性评价。公共文明指数既对城市公共文明水平进行定量描述,也直观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整体水平。

(二)测评项目指标说明。公共文明由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四个测评项目构成。公共环境,主要考察公共文化环境、公共设施环境、公共卫生环境、社区生活环境、公共安全环境、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校园及周边环境。公共秩序,主要考察市民在公共场所的行为表现和城市交通秩序,特别是市民驾车、骑车、乘车、行路是否自觉遵守法规和秩序。人际交往,主要考察公共场所人们的行为是否热情、友善、文明,如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能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能否耐心细致回答外来人员求助询问等。公益行动,主要考察公益宣传和志愿服务。

(三)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说明。

1.测评范围:光明区六个街道(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

2.测评频率:按月测评,每个月为一个测评周期。测评周期内,按周抽取样本框点位测评。

3.测评方式:采用第三方日常巡查和交叉检查两种方式进行测评。

4.测评抽样:第三方日常巡查抽样点共35类,每月考察130个点位;交叉检查涵盖6个街道。

(四)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计分说明。

1.测评得分计算:按各项目实际得分计算得出。

2.测评得分率计算:考虑到测评结果的可比性,采用“得分率”计算测评项目得分。“得分率”是指某项目或指标实际测评分数占该项目或指标满分分数的百分比。得分率越高,表明该测评项目或测评指标的实际情况越好。

3.权重占比:由第三方日常巡查测评得分与交叉检查测评得分计算得出。其中,交叉检查测评得分权重为30%,第三方日常巡查测评得分权重为70%。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