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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启动2021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10-1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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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启动2021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0月19日讯 (宝安日报记者 杨曦 通讯员 凌康凤 文/图)10月11日至17日是2021年网络安全宣传周,在这个时间节点里,光小明遇到了点麻烦,TA被困在网络安全密室里了,扫码加入游戏才能解救TA!最近,一款“网络安全密室逃脱”H5游戏在朋友圈里疯传,这款火爆的H5游戏,由光明区委网信办特别制作,游戏以当下年轻人喜爱的“密室逃脱”形式,设置了“寻找钥匙”“答题闯关”两个环节,通关后可领取微信现金红包和纪念品,趣味性十足,推出首日访问量突破25660次,共4680人次参与红包抽奖。

共筑网络安全 守护光明家园

10月11日,由光明区委网信办主办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区公共服务平台大厅设置主题展览,网信办工作人员在引导群众扫码参与“网络安全密室逃脱”互动游戏,吸引了大批市民围观,市民们纷纷扫码参与答题抢红包。主题展览内容还涵盖网络安全重要论述、境内外典型网络安全事件、如何应对常见网络安全风险三大方面。

据了解,在2021年光明区网络安全宣传周,光明区委网信办联合光明公安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单位开展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练、网络安全专题培训、网络安全宣传进校园、网络安全宣传进社区、网络安全普法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提升宣传效果,利用通俗化、接地气的方式宣传解读网络安全领域政策法规,指导群众应对常见网络安全风险,增强区机关单位、企业和民众的网络安全防护意识。

据区委网信办工作人员介绍,宣传周活动为期7天,采用线上与线下联动宣传的形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营造“共筑网络安全,守护光明家园”的浓厚氛围。

法律进网络 筑牢网络安全法治防线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最新一期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的网民规模已经突破10亿,人均每周上网时长达到26.9个小时。偌大的互联网空间、庞大的网民数量、超乎想象的人均上网时间,互联网已深度融入人们的生活,成为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又一重要“家园”。试想,如果没有网络安全法治保证,何来欣欣向荣的网络世界,网民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近期,光明区司法局在“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网络安全普法宣传推文,突出宣传网络安全领域重要法律法规,指导群众应对常见网络安全风险,推动辖区群众积极参与网络安全普法,并将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相融合,深化“法律进网络”,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计划纳入光明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为辖区群众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据悉,今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正式施行,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以及主管机关的职权范围提供了全面的、体系化的法律依据,构建起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护网。在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与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鸿沟,为了能够获得相应的信息服务使用权限,个人不得不“主动”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但是却无法真正知晓自己的个人信息究竟将如何被处理以及谁将拥有自己的个人信息。更有甚者,个人信息买卖已然成为完整的黑灰产业链条,个人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制度在《网络安全法》就已经有了专章规定,其后的《民法典》人格权编和《数据安全法》也先后规定了涉及个人信息的具体保护制度。相较于前述立法活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以及主管机关的职权范围提供了全面的、体系化的法律依据。个人信息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也为信息产业明确了经营行为的合法性边界,与《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民法典》和《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同构建起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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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共服务平台大厅设置主题展览,吸引市民围观。

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

印度变种新冠病毒连核酸检测都测不出;阻断糖来源可以饿死癌细胞;新冠疫苗铝佐剂会危害大脑……这些网络谣言,还有各种各样的电信诈骗、恶意软件、信息泄露等网络安全威胁,都令老百姓们深恶痛绝。

今年7月,奥运健儿预赛失利后发微博引来一些网民的挖苦,有人指责她失败了不好好总结,还有心思晒自拍,铺天盖地诉诸语言暴力。随后新浪微博对发表不当言论的账号进行禁言,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官方微博转评该条微博发声:拒绝网络暴力!弘扬正能量,为中国奥运健儿加油!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舆论有底线,法律有底线,任何与法律背道而驰的行为,都会得到严惩。就民事侵权而言,视网络不当言论的具体行为方式,可能会因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

据了解,新颁布的《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有权要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甚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其次,网上恶意抹黑、言语攻击他人,还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

此案例也提醒广大网民,爱国行为,应该有更好的表达方式。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严禁网络暴力,远离网络谣言,防范恶意软件,谨防网络诈骗……做一个文明上网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光明区在行动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