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10-26 15:20
公明街道办事处按照《光明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翰林路市政工程项目土地整备工作的通知》(深光土整组〔2021〕10号)要求,对位于公明街道西田社区的翰林路市政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地块(详见附件)进行征收。
凡在该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土地、房屋、构筑附属物、果树、青苗、坟墓等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所有权相关证明资料,到公明街道风景路61号房管大楼5楼城市建设办土地整备505室登记(联系电话:0755-27732718),或者到所有权人所属社区土地整备办公室登记。逾期不予登记的,我街道办事处将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翰林路市政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图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