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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科技型初创企业,快来申请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2-12-09 15:54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2月9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李军涛)近日,记者从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获悉,为推动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壮大,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光明区发布2022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指南,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申报。

据了解,依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光明区发布2022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指南。

申请认定区级综合孵化器,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运营单位在光明区从事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二是孵化器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用于在孵企业的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不低于总面积75%。三是孵化器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自申报之日起5年内不得变更用途;场地属租赁物业的,自申报之日起有效租赁合同期应在5年以上,且在租赁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四是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且在3000平方米的基础上每增加1000平方米,在孵企业数量增加2家。孵化器在孵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所属产业类别应符合市、区产业发展导向;(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3)申请进入孵化器时成立时间不超过60个月;(4)孵化培育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五是拥有专业的孵化服务团队,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签约科技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六是孵化器运营时间满一年,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七是具有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咨询、融资对接、人才招聘等服务的能力。

申请认定区级专业孵化器,除满足区级综合孵化器认定标准外,还需满足符合同一产业领域的入驻项目数不低于总入驻项目数的60%。

申请认定区级特色孵化器,除满足区级综合孵化器认定标准外,属于留学人员特色孵化器的要求留学人员创业项目数不低于总项目数的60%,属于港澳台人员特色孵化器的要求港澳台人员创业项目数不低于总项目数的60%。其他特色孵化器可参照以上项目比例执行。

申请认定区级众创空间,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运营单位在光明区从事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二是众创空间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能提供不低于20个创业工位,并能开展创业辅导、投资路演等多元化线上线下活动。三是众创空间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自申报之日起5年内不得变更用途;场地属租赁物业的,自申报之日起有效租赁合同期应在5年以上,且在租赁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四是众创空间已建成运营,入驻个人创客、创业团队或创业企业不低于15个,其中创业企业和团队所占比例不低于50%。众创空间个人创客、创业团队或创业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所属产业类别应符合市、区产业发展导向;(2)创业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申请进入众创空间时成立时间不超过60个月;(3)个人创客、创业团队或创业企业入驻时限不超过48个月。五是拥有专业的孵化服务团队,服务人员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入驻项目的服务需求。六是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项目遴选、毕业或退出机制、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等;具备创业投融资服务功能,具备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合作的能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初创企业。

办理流程方面,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发布申报指南→申报单位网上填报→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初审→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提出拟认定方案→提请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授予称号。

申报时间方面,一是网络填报时间:2022年12月6日(星期二)9:00至12月12日(星期一)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二是网络审核时间:2022年12月6日(星期二)9:00至12月13日(星期二)18:00;三是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2月6日(星期二)9:00至12月14日(星期三)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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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