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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将被罚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3-01-04 14:33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1月4日讯(光明新闻记者 杨曦)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1月1日起,对未上牌(含黄牌过期、未登记上牌),依照《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以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处罚。其中,在限行路段被查处的,将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第一款规定,扣留车辆并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将按“冲禁令”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进行处罚。

据了解,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上高快速路等重点路段严管限行路段违法行为,严管未上牌车辆、限行区行驶的,且存在载多人、在中间车道高速行驶、涉嫌非法营运等情形的违法行为。未悬挂车牌的车辆在被查获时,如车辆已在网上预录预约登记或交验车辆后待领取牌证的,不予查处。对于未上牌的违法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将现场引导车辆所有人进行置换,车辆所有人同意置换,将给予人性化从轻处理,不同意置换或放弃违法超标车的,将扣留车辆,待相应违法处理完毕才能取回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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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