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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受理一宗工伤案件 积极维护群众权益获赠锦旗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3-02-01 11:50

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收到锦旗。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2月1日(光明新闻记者 王晓冬 通讯员 潘绮文 文/图)“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你。”1月28日下午,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收到了一面锦旗和一封饱含真情的感谢信。看到锦旗的落款,工作人员才慢慢想起去年1月份受理指派的一宗工伤案件。

张女士于2021年7月17日入职某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2021年8月3日,张女士在工作中右手拇指受伤。发生事故后,公司为张女士办理参保登记,并补缴7月份社会保险。之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女士属于工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张女士为十级伤残。因在工伤事故后公司才补缴社保,2022年1月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仅核准并支付张女士工伤医疗费及鉴定费合计884.8元,张女士依法享有绝大部分工伤待遇无法通过社保核准支付。张女士多次向公司主张支付工伤待遇,均未得到支持。

自行维权无果,2022年1月25日,张女士到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区法律服务中心经审查,指派广东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华承办。

李文华接案后,详细指导张女士搜集好各项证据材料,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期间,因公司不服工伤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仲裁依法中止。经行政一审、二审程序,两审法院均认为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工伤认定书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初,张女士劳动争议案恢复审理。李文华积极协助张女士就待遇支付总金额及支付时间等具体细节与公司展开交涉。经过近3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就工伤待遇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当即签订仲裁调解书。在签订仲裁调解书后第六天,张女士全额收到公司支付的工伤待遇款人民币72000元。

据统计,2022年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及各街道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56宗,受援人总数达1723人次,接受法律咨询2902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2414.53万元。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