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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街道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土地整备进展顺利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19-06-27 10:50

第9小组工作人员摸黑核实相关信息。

打击违建小产权房毫不手软

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强调,政府对土地整备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如不予配合,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查处。

“我们的执法队员13日上午巡逻到这里的时候,发现此处正在兴建的板房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属于未批私建的违法建筑,当场就给户主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综合执法组相关工作人员说,他们很快就做通了户主的思想工作。户主答应积极配合执法,将违建板房全部拆除。

在“全控停、零增量”的基础上,光明区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通过确权、更新、整备等多种方式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光明区在查违工作中,综合施策,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光明区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定期听取查违工作汇报并到社区检查。同时,强化责任机制,落实查违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办法,把查违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求全区上下统一思想,把查违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据悉,光明区建立了查违“责任人”制度。各办事处、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查违工作的“责任人”,对辖区查处违法建筑工作负总责。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查违共同责任的“责任人”。

宝安日报记者 郑宽 熊丹丹 通讯员 彭彦冰 穆玉洁 李梦婷 钟毓成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