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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曝光台

光明区2020年1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6-08 11:58

案例三:深圳市兴劲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典型案件。

【案例介绍】

新湖街道安监办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深圳市兴劲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深圳市兴劲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参照《深圳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9年版)》序号第5项的实施标准,对深圳市兴劲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和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