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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发布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申报通知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3-05-09 10:59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5月9日(光明新闻记者 雷云霞)近日,《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光明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一次性补贴5万元。

据悉,《通知》旨在支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申报企业应在光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含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且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备案通过,具备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条件和资质。企业针对参保自有员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完成高技能人才认定20人及以上。其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验证视为完成评价认定。满足以上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光明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每家企业一次性补贴5万元,不重复申领。

企业需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企业可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光明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进入申请页面,并按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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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

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光明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进入申请页面,并按要求填报和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光明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申请表》(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名单》(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系统查询结果。

(4)认定人员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开户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受理。申请资料完备、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申请企业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补正材料。申请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审核。

1.初审(15个工作日):业务受理后,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初审,材料信息准确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初审通过;材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清晰的,退回并告知申请人补充或更正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初审不通过,办结。

2.审批(15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审批。材料信息准确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批通过;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办结。审批通过后,进入公示环节。

(四)公示。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对已审核通过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单位;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发放环节。(公示不纳入承诺办结时限)

(五)办结。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于公示结束之日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发放至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

(六)送达。按约定的方式将办事结果送达企业。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