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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司法局“全方位、多角度、众渠道”开展敬老月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11-16 10:53

法律援助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制定《法律援助法》的主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必然要求;(三)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四)对于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援助的形式

(一)法律咨询;(二)代拟法律文书;(三)刑事辩护与代理;(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供的资料

(一)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

(二)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资料

(三)经济困难的证明

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按照法律援助法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员,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者社会救助;请求发给抚恤金等。

第二类是一些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人员,包括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等。

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一)现场申请: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

各街道(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马田街道、玉塘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二)网上申请渠道:

1.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申请;

2.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

https://www.gdzwfw.gov.cn

(三)电话咨询:12348

0755—234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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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秋颖]